盐城市盐都区小区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工程设计、施工及运维项目于2021年8月23日15时00分在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一室进行了开标会议,共有5家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在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5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认定5家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本项目因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评标委员会最终认定本次招标失败。
一、流标原因分析: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二、重新招标的相关措施:
1、重新招标后的招标文件结合上次招标答疑内容作相应调整;
2、考虑到上次招标失败的主要原因是投标的各运营商市级机构未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原件和国网资格证明材料要求不明确,其中各运营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书主体均是国家级总部,各运营商本地市级机构投标时很难取得该证书原件,故本次招标要求无需必须提供证书原件,投标时提供盖章复印件即可;同时修改对国网系统专业机构资格要求的表述,从而能够形成充分竞争;
3、重新招标后的招标文件适当降低了评委对技术标方案和演示的主观分。
4、重新招标后对投标文件制作要求,尤其是技术标的制作要求没有变化,现考虑到项目实施的紧迫,故本次招标周期调整为不少于10天,并在征询各家投标人意见,如有投标人持不同意意见,我方将延长招标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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