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盐城市蟒蛇河生态景观开发工程一期第一批苗木采购项目(一至八标段)结算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人: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盐城市蟒蛇河生态景观开发工程一期第一批苗木采购项目(一至八标段)结算审计服务。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资金来源:100%,自筹。
2.5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本项目(盐城市蟒蛇河生态景观开发项目一期第一批苗木采购)共分为8个标段,分别对8个标段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并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结算报审总金额约3832万元。
2.6工作内容:依据招标文件、合同、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对送审结算中的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认价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审计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计,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意见,同招标人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做好结算审计相关配合工作,接受国家审计。
特别说明: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服务单位、施工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否则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7最高限价:按照《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收费标准×40%。
2.8结算服务费:按照《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收费标准第12项“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和效益收费)×投标费率。
2.9服务期限:30日历天(发生特殊情况时经招标人同意可顺延),合同签订后3日内进场。
2.10服务质量标准:如招标人组织本项目复审,经复审核减率大于0.8%,投标人需支付本项目全额审计费5%的违约金;经复审核减率大于1.5%,投标人需支付本项目全额审计费10%的违约金;经复审核减率大于2%,投标人需支付本项目全额审计费150%的违约金。本项目以单个施工合同项审核结果计算。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2018年度盐都区涉企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公示”名录中“审计类”四星级(含)及以上单位。
3.3拟派人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即按以下要求,至少应配备5名相关专业的造价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一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②土建专业的造价工程师一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土建、市政、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造价员各一名[绿化专业是指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相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园林绿化类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技术职称证书中不能反映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并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投标人须确保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8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3.7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投标。
3.8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四、报名程序
4.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人民南路1号华邦国际东厦A1607)报名,未按约定要求缴纳报名费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4.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18:00时。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boreng.cn/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现金当场递交。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必须密封。如在开标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有投标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投标的,则没收其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认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可当场退还。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新都路与开创路交叉东南处汇都商务中心大厦
联系人:周工
电 话:0515-8836100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人民南路华邦国际东厦A区16楼
联系人:钱昶霖
电 话:13962060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