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盐城市盐都区华都城乡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盐城市盐都区2017-2018年度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竣工验收代理服务
3、招标代理: 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盐都区境内
(2)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满足招标人需求。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并保证竣工验收项目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5)投资额:约9.0万元
(6)招标内容:盐城市盐都区2017-2018年度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竣工验收代理服务(含前期资料收集及完善相关图纸手续、装订、聘请专家、会场布置、视频影像、评审等全过程服务)。
5、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6.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2投标人需满足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二级及以上资质。
6.3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独立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至少4人)必须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以后连续6个月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如事业单位可不提供保险,但需提供为该单位正式人员的证明)(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无须提供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6.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2请申请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公司介绍信到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解放路与纳海路交叉口东北角奥体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