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开创路安置房地块硬化及围墙拆除工程
3、招标代理:盐城立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开创路安置房地块
(2)工期要求:3日历天
(3)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5)投资额:约17.3万元
5、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6.1资质等级和范围: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6.2 信誉要求
6.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6.8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8.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6.8.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8.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9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9.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9.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6.9.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6.9.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9.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9.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9.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9.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6.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1请申请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公司介绍信到盐城立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市青年西路盛世华城20号楼401室)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整,报名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现金),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7、资格审查办法及招标方式: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8、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2022年 2 月 12 日,
报名时间2022 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16日18时。
9、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0、评标办法为: 合理低价法 。
注: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本项目开标评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所有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须佩戴口罩,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且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开标地点,各投标人拟派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请慎重选择,如因显示其他颜色导致无法进入开标地点的责任自负。
1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评标时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盐城立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李洪俊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万荣胜
联系电话:0515-88361006 联系电话:13770039532
地址: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盛世华城20号楼4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