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龙湖园林绿化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22年1月7日9:00时起至2022年1月20日18:00时止在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reng.cn/)对盐城市龙冈镇万家社区怡家农场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标的物:盐城市龙冈镇万家社区怡家农场,租赁使用期限一年;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标的物为国有资产租赁权竞价招租,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
2.租赁标的物以现场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
3.本次招租不接受更改项目用途和现状的报名。
4.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分割转租。
5.竞租人在参与竞价前须自行向工商及产权单位等相关部门了解能否办理经营执照等事宜。
三、租赁底价:5万元(人民币伍万整),加价幅度:1000元整或整倍数。
四、竞价方式:本次竞价采用书面报价形式,价高者得。
五、竞价时间
1.竞价截止时间:2022年1月21日09时00分,竞价地点: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体有限公司10楼1015室。
六、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本次竞价收取保证金:5000元。竞租人须在竞价开标前,将保证金缴入承租人账户(户名:盐城市盐龙湖园林绿化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龙冈支行;账号:3209020131010000152971),竞价保证金有效期与竞价有效期一致。各竞价人必须以竞价人本人的网上银行或自行前往银行办理缴纳手续,否则不予受理。
1.竞租人在参加竞价开标的同时,应将银行回执或者网银付款明细复印件递交,并作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 竞价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交纳的保证金自动冲抵成交价款。其他竞租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三天内无息退回。
七、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竞租人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和履行能力,租金来源合法;
3.近三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无重大债务纠份;
4.竞租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章程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竞租人对农场自行进行实地勘验,认可标的现状。
八、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 1月20日16:00 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盐城市盐龙湖园林绿化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周月生
联系方式:13515130888
九、竞价材料内容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公章,需加盖公章);
2.竞租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供)见附件1;
3.竞价须知承诺书(如未按要求盖章或签字作为无效报价)见附件2;
4.竞价函(见附件3)
《竞价响应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9:00时。请将《竞价响应材料》复印件现场交于工作人员,原件在竞价前交工作人员查验,送至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F 1015室(不接受快递投送),逾期送达一律不予接受。
十、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承租人在公告期内凭农场租金银行缴款单、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个人:凭征信报告;无重大债务纠纷承诺函;个人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公章)到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路与开创路交汇处(永宁汽车城南侧)10F 1015室)签署《农场租赁合同》。若承租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一、租赁期间和租金支付方式
本农场的租赁期限为1年,合同期届满前3个月,甲方将根据国有资产处理制度要求进行下一年度的招租事宜。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内租金不变,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十二、竞价成功后,有关租赁标的交割事项按《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十三、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招租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招租人仅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农场承租的村居土地租金由招租人缴纳。招租人只负责收取农场租金,其他生产经营等费用均由竞租人自行负责(含农药、化肥、机械、大棚维修及农业保险的缴纳等)。生产经营中竞租人与地方群众的矛盾,由竞租人自行解决与招租人无涉。标的可能存在投入、更换以及其他问题,竞租人认可标的后方可参与竞价。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承租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其他: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有关营业执照、卫生和消防许可的一切必要手续,相关费用和结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招租人概不负责,租金不受承租人是否能办妥相关审批手续的影响。
4.经营期内承租人必须保证现有资产不得损坏及遗失,否则按质按量赔偿,得到招租人认可的除外。若招租人需要农场开展拓展、调研、现场会等活动,承租人应当积极支持,并做好农场内外环境整治、接待等相关工作。
5.承租人不得在农场内乱搭乱建,不得进行违法经营、生产等活动,承租人应当定期对工人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后果与招租人无关。
6. 承租人在经营期内应当接受招租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管,对果树和土地要养护,严禁搁荒或者是掠夺性经营。
7. 招租人应当利用自身资源为农场的整体形象提档升级,水果成熟季帮助承租人进行销售。承租人为农场争取到的项目、荣誉招租人应积极支持。
8.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承诺书》及《国有资产租赁合同》(附件4)。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参加万家社区怡家农场项目的竞价活动。代理人在竞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手机: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2:
竞买须知承诺书
盐城市盐龙湖园林绿化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22年1月7日9:00时起至2022年1月16日18:00时止在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reng.cn/)对盐城市龙冈镇万家社区怡家农场,进行公开招租,现就有关的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租人:
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租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竞价标的:盐城市龙冈镇万家社区怡家农场进行公开招租,租赁使用期限一年;
竞价起始价伍万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报价的加价幅度以¥1000.00元整或整倍数。
租赁期间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二、承租人在公告期内凭房租银行缴款单、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个人:凭征信报告;无重大债务纠纷承诺函;个人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公章)到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路与开创路交汇处(永宁汽车城南侧)10F 1015室 )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若承租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竞价成功后承租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承租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承租人逾期未支付成交价款,盐城市盐龙湖园林绿化管理有限公司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四、合格竞租人参与本次竞价,视同对租赁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租赁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盐城市盐龙湖园林绿化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五、补充说明:
1、承租人在租赁期内须服从和支持招租方的统一管理。
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征得招租人书面同意不得转租或以合作承包等其它方式变相转租,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租赁期内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卫生、消防安全及使用管理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双方须签订《卫生、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
5、租赁期内的安全由承租人负责,自行为农场设备和其他财产购买保险,如若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人身安全,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利用农场进行违法经营或未经招租方和相关政府部门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等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各类安全或环保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农场,承租人应承担所有赔偿和法律责任。
6、租赁合同一旦到期或解除,承租人应将农场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状态交还招租方。
7、在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招租人确需提前收回该农场的,将提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且无任何补偿,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原因致使本合约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在租赁期间,招租方有权转让该出租的农场,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转让后,原租赁合同对新的农场所有人和承租方继续有效.
六、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盐城市盐龙湖园林绿化管理有限公司可以要求立即中止或者终止资产转让活动: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或终结决定的。
承诺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致:盐城市盐龙湖园林绿化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万家社区怡家农场(项目名称)招租公告,我方自愿租赁,竞标价为 大写: (小写:) 元。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租公告规定的各项要求,我方积极履行招租公告要求。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先承租人的事宜。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竞标文件,并在规定的竞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竞标或竞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竞价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一旦我方竞标,我方将根据招租公告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竞标人(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4:
农场租赁合同.docx
联系方式:盐城市盐龙湖园林绿化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月生
联系电话:13515130888
联系地址:盐城市龙冈镇万家社区怡家农场
盐城市盐龙湖园林绿化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