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盐城市盐都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发行规模:不超过13.5亿元(含)人民币。
2、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
3、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4、招标范围:担任盐城市盐都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负责本次债券的承销工作,服务内容主要包含:债券发行前的准备工作,撰写申报材料,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发行、债券发行、债券上市和发行后服务;协助招标人选聘有助于本次债券发行的各专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并组建承销团,承担余额包销责任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包含联合体内成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投标人(包含联合体内成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定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业务许可证;
(二)近三年(2020年-2022年)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均须为BB类及以上;
(三)近三年不存在因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处以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的行政监管措施;
(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五)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三)、(四)款中的“近三年”均指投标截止日当日向前计算。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由一家牵头主承销商+N家联席主承销商组成,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主承销商)不得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牵头人为牵头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说明,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指主承销商,余同)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当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均须满足),并应当具备承担与联合体说明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三、招标文件获取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工,电话:15961977000,0515-88383456地址:盐城市盐渎路787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开标地点: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10楼1015开标室(汽车服务大厦),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七、对已报名投标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在开标前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到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3次不良行为记录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注: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其他低风险地区投标人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注意投标截止时间,规范佩戴口罩,提早准备好疫情防控登记的各项证明。如有疫情防控新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市盐都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汇都大厦(B)9层
联系方式:张工;联系电话: 0515-8108690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伟业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渎路787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15-88383456、1596197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