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大纵湖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单位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大纵湖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江苏大纵湖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单位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5万元
3、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万元
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江苏大纵湖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运营及风险防控等工作需要,需律师事务所提供相关法律顾问服务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3、服务期要求: 一年。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4)近1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项目负责人: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和律师执业证书,在律师事务所执业3年以上,并且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律师具体要求。服务律师每周至公司坐班服务一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工,电话:17352336363,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251号。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12 月 9 日 9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10楼开标室(盐城市盐都区开创路与新都路交界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七、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boreng.cn/)发布。
2、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boreng.cn/)发布的相关变更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大纵湖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纵湖旅游度假区
联系人:束工
电话:1890510332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建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251号
联系人:徐工
电话:1735233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