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大厦新增物业用品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城镇化大厦新增物业用品采购项目
2. 预算金额:65213.00元
3. 采购需求:城镇化大厦新增物业用品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4.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必须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三、招标文件获取
1. 时间:2023年5月4日到2023年5月10日17:00时
2. 地点:盐都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三楼
3. 方式:请申请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公司介绍信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都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三楼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1日15点00分
2. 开标地点: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10楼1015开标室(汽车服务大厦),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无
2.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资格后审,最低评标价法
七、特别说明
对已报名投标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在开标前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到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公司有限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投标人恶意串标、围标,一经查实,6个月内禁止参加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公司有限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3次不良行为记录、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公司有限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路与开创路交界处
联系方式:刘工;联系电话:0515-8836100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都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三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方式:张工;联系电话:18932286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