馨盛苑、龙湖名邸、番茄小院房产评估服务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馨盛苑、龙湖名邸、番茄小院房产评估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60000.00元。
3.最高限价:60000.00元(投标报价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4.采购需求:馨盛苑、龙湖名邸、番茄小院房产评估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6.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进行工作并出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资产评估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的独立法人。
(2)拟派项目组人员的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且从事资产评估专业5年及以上(以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注册证书发证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是公司派出的全面履行资产评估咨询合同的全权负责人,负责行使资产评估咨询合同授予的各项权力,履行资产评估咨询合同规定的义务,并领导项目组的工作。
②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还须配备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
③其余参与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并且是评估机构的专职人员。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获取
1. 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18:00时,投标人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获取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 地点:盐城市解放南路199号阳光世纪城4楼招标代理部。
3. 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公司介绍信到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市解放南路199号阳光世纪城4楼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开标地点: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2楼204开评标室(日月路9号西裙楼二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无。
2.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资格后审,最低评标价法。
七、特别说明
1.对已获取招标文件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在开标前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到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投标人串标、围标及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等主观恶意性行为,一经查实,12个月内禁止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2次不良行为记录、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日月路9号城镇化大厦
联系方式:陈工;联系电话:0515-6918603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99号阳光世纪城4楼
联系方式:吴工;联系电话:1536573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