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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盐都区里下河水域生态环境开发项目(EOD)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3-12-26浏览人数:

盐城市盐都区里下河水域生态环境开发项目(EOD)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盐都区里下河水域生态环境开发项目(EOD)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2.预算金额:150万元。

3.最高限价:150万元(投标报价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4.采购需求:盐城市盐都区里下河水域生态环境开发项目(EOD)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进行省级试点申报。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

6.质量要求:提交EOD实施方案形成最终成果,并协助申报入省级EOD试点库。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需确保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3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招标文件获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1227日至202413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周日除外),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盐城建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商办楼901-913室)

3、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徐女士,联系号码:17352336363。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开标地点: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2楼204开评标室(日月路9号西裙楼二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无。

2.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七、特别说明

1.对已获取招标文件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在开标前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到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投标人串标、围标等主观恶意性行为,一经查实,12个月内禁止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2次不良行为记录、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日月路9号城镇化大厦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752096391

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建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商办楼901-913室

  系 人:徐工

话:17352336363